201710201826
台北市議員王欣儀昨(十九)日在議會教育部門質詢指出,台北市學生團體保險保費上調超過百分之十,卻增加家長自負額五百元不理賠新條款,保費增加保障卻縮水,痛批學保把家長當提款機嗎?要保證承保的保險公司穩賺不賠,家長就活該被宰,要求市府自行負擔,不能不合理轉嫁給家長負擔! 王欣儀說,一○六學年度新學期開始,「住院醫療保險金」及「傷害門診保險金」設有自負額五百元的規定,若以去年學保出險次數近一點六萬件來計,今年自負額總額近八百萬增加的負擔,要由出險的學生家長買單,相對等於保險公司多賺了,這種保證承保公司賺錢而只片面增加保護負擔的新合約完全不公平,喪失學保的良好立意! 王欣儀質疑,國中、小學依國民教育法應辦理學生團體保險,幼兒園則依幼兒教育及照顧法應辦理幼兒團體保險,學生及幼兒是被強制參加團保,但理賠規定卻愈來愈苛刻!此政策性質對學生、幼兒們而言到底算是「福利」還是只是一個保險商業行為?王欣儀要求市府,應編列預算甚至用二備金補貼五百元以下的自負額,維護所有學童能享有原來的學保權益與保障!
學生團保費大漲 王欣儀促編預算補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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